某办公楼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层高4.5m。工程拟采用泥浆护臂钻孔灌注桩,墙体采用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工程外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位于办公楼顶层的会议室,其框架柱间距为8m×8m。项目部按照绿色施工要求,收集现场施工废水循环利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完成灌注桩的泥浆循环清孔工作后,随即放置钢筋笼、下导管及桩身混凝土灌筑,混凝土浇筑至桩顶设计标高。
事件二:会议室顶板底模支撑拆除前,试验员从标准养护室取一组试件进行试验,试验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项目部据此开始拆模。
事件三:因工期紧,砌块生产7天后运往工地进行砌筑,砌筑砂浆采用手机的循环水进行现场拌制。墙体一次砌筑至梁底以下200mm位置,留待14d后砌筑顶紧。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视后责令停工整改。
事件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时发现:
①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内的保证项目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两项进行了检查;
②外架立面剪刀撑间距12m,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③电梯井口处设置活动的防护栅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检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单。
某办公楼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层高4.5m。工程拟采用泥浆护臂钻孔灌注桩,墙体采用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工程外脚手架采用双排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位于办公楼顶层的会议室,其框架柱间距为8m×8m。项目部按照绿色施工要求,收集现场施工废水循环利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完成灌注桩的泥浆循环清孔工作后,随即放置钢筋笼、下导管及桩身混凝土灌筑,混凝土浇筑至桩顶设计标高。
事件二:会议室顶板底模支撑拆除前,试验员从标准养护室取一组试件进行试验,试验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项目部据此开始拆模。
事件三:因工期紧,砌块生产7天后运往工地进行砌筑,砌筑砂浆采用手机的循环水进行现场拌制。墙体一次砌筑至梁底以下200mm位置,留待14d后砌筑顶紧。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巡视后责令停工整改。
事件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时发现:
①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内的保证项目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两项进行了检查;
②外架立面剪刀撑间距12m,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③电梯井口处设置活动的防护栅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检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单。
某新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8600㎡,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层高4.5m,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施工进度计划”部分仅有“施工进度计划表”一项内容,认为该部分内容缺项较多,要求补充其它必要内容。
事件二:某分项工程采用新技术,现行验收规范中对该新技术的质量验收标准未作出相应规定。设计单位制定了“专项验收”标准。由于该专项验收标准涉及到结构安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此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认为程序错误,提出异议。
事件三:雨季施工期间,由于预控措施不到位,基坑发生坍塌事故。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事故报告要求的内容向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上报。
事件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某新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8600㎡,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层高4.5m,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施工进度计划”部分仅有“施工进度计划表”一项内容,认为该部分内容缺项较多,要求补充其它必要内容。
事件二:某分项工程采用新技术,现行验收规范中对该新技术的质量验收标准未作出相应规定。设计单位制定了“专项验收”标准。由于该专项验收标准涉及到结构安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此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认为程序错误,提出异议。
事件三:雨季施工期间,由于预控措施不到位,基坑发生坍塌事故。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事故报告要求的内容向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上报。
事件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事件二中程序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此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某新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8600㎡,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层高4.5m,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施工进度计划”部分仅有“施工进度计划表”一项内容,认为该部分内容缺项较多,要求补充其它必要内容。
事件二:某分项工程采用新技术,现行验收规范中对该新技术的质量验收标准未作出相应规定。设计单位制定了“专项验收”标准。由于该专项验收标准涉及到结构安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此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认为程序错误,提出异议。
事件三:雨季施工期间,由于预控措施不到位,基坑发生坍塌事故。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事故报告要求的内容向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上报。
事件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某新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8600㎡,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层高4.5m,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施工进度计划”部分仅有“施工进度计划表”一项内容,认为该部分内容缺项较多,要求补充其它必要内容。
事件二:某分项工程采用新技术,现行验收规范中对该新技术的质量验收标准未作出相应规定。设计单位制定了“专项验收”标准。由于该专项验收标准涉及到结构安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此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认为程序错误,提出异议。
事件三:雨季施工期间,由于预控措施不到位,基坑发生坍塌事故。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事故报告要求的内容向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上报。
事件四: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指令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交施工单位汇总,施工单位把汇总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
某建设单位投资兴建住宅楼,建筑面积1200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土方开挖范围内有局部滞水层。经公开招投标,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10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对中标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分析,费用构成情况是:人工费390万元,材料费2100万元,机械费210万元,管理费150万元,措施项目费16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5万元,暂列金额55万元,利润120万元,规费90万元,税金费率为3.41%。
事件二:施工单位进场后,及时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牌。
事件三:由于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距基坑边5米处为居民住宅区,因此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安排专人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事件四:施工单位按照成本管理工作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还应进行成本预测、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成本管理工作。
三同步原则是指: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