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指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后,再由该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又称当事人适格,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和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