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16时15分,甲县烟草专卖局机动大队在县城第一农贸市场5号铺面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郑某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A品牌、B品牌等共计6个品牌70条,并当场对上述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结束回到单位后,依法补办立案手续,经专卖部门负责人张某和局领导叶某批准同意立案。制作立案报告表如下: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属于立案阶段文书。还包括举报记录表、指定管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