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北京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出一份传真(“7月1日传真”),要求从B公司购买美国华盛顿州苹果3000公吨,溢短装5%,单价每公吨800美元,FOB西雅图,装运期为同年9月,目的地为中国天津,因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7月15日复到有效。B公司收到传真后,于7月10日回电并附上B公司一方签字的B公司标准合同格式文本(“7月10日回电”/“7月10日苹果合同文本”),该文本特别提到,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交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合同适用的法律为美国加州法律,合同文本的其它条款与A公司7月1日传真内容相同。A公司收到7月10日回电后没有答复。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A.要约邀请
B.要约
C.对要约的拒绝
D.承诺
A.商业发票
B.海关发票
C.海运提单
D.保险单
A.EXW
B.FOB
C.FCA
D.DDP
A.EXW
B.FOB
C.FCA
D.DDP
A.商业汇票
B.银行汇票
C.银行本票
D.支票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清洁提单
A.买方
B.卖方
C.第一受益人
D.第二受益人
A.汇款人
B.收款人
C.汇入行
D.代收行
A.付款人
B.收款人
C.出口人
D.开证银行
A.进口人
B.开证行
C.议付行
D.通知行
A.委托人
B.付款人
C.开证行
D.代收行
A.各类批文
B.贸易合同
C.发票
D.进口许可证
A.出票
B.付款
C.提示
D.承兑
A.外汇管理局
B.检验检疫局
C.海关总署
D.工商局
A.手写
B.印刷
C.铅笔书写
D.打字
A.商业单据
B.运输单据
C.保险单据
D.官方单据
A.进口国交货
B.装运港交货
C.目的地交货
D.运输终端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