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楼的房子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双方对租金支付方式未约定。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
租期第2月,房屋天花板出现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
因房屋漏雨严重影响居住,乙请人进行维修,花去维修费用8000元,并在此期间租住在宾馆花去3000元。
租期第5月,乙和其家人出国半年,行前,经甲同意将房子租给丙,租期半年。丙租赁期间,不当使用造成洗衣机损坏。乙回国后,甲要求乙进行赔偿,乙提出洗衣机系由丙损坏,甲应向丙索赔。
租期第13月,甲要求乙按照合同支付第2年租金,乙拒绝,并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住宾馆费用。
租期第14月,乙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在客厅造了一个壁炉,甲知悉后,要求乙拆除。
租期第15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姐姐丁并于3日后办理房屋转让登记。乙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丁则通知乙1个月内搬出。

丁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延伸阅读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参考答案:甲有权要求乙拆除壁炉。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
参考答案:乙有权拒绝甲关于支付第2年租金的要求。根据规定,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
参考答案: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洗衣机损坏的损失。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
参考答案:①甲有维修义务。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乙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用,但不能要求...
5.问答题

A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6年4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在清理公司资产过程中发现,A公司的股东甲于2014年3月认缴增资2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应于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底,至少分4次缴足出资,每次不低于50万元。
截至2016年4月1日,甲已经实缴100万元出资。2016年4月6日,管理人要求甲缴纳剩余出资100万元,甲以其具出资义务尚未到期为由拒绝。
2016年4月7日,B公司获悉A公司申请破产的消息后,要求取回其委托A公司加工定做的一套高档古典家具。由于B公司尚未支付加工费,管理人以此为由拒绝其取回家具。
2016年4月11日,C公司申报债权。管理人认为,C公司所主张的对A公司的50万元债权,未得到A公司原负责人认可,故以该债权有争议为由拒绝将之编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管理人研究后提出如下处理方案:先将C公司主张的债权列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不得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申报工作结束后,管理人指定本所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的主席。

管理人指定本所注册会计师为债权人会议主席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管理人指定本所注册会计师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完全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管理...
6.问答题

A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6年4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在清理公司资产过程中发现,A公司的股东甲于2014年3月认缴增资2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应于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底,至少分4次缴足出资,每次不低于50万元。
截至2016年4月1日,甲已经实缴100万元出资。2016年4月6日,管理人要求甲缴纳剩余出资100万元,甲以其具出资义务尚未到期为由拒绝。
2016年4月7日,B公司获悉A公司申请破产的消息后,要求取回其委托A公司加工定做的一套高档古典家具。由于B公司尚未支付加工费,管理人以此为由拒绝其取回家具。
2016年4月11日,C公司申报债权。管理人认为,C公司所主张的对A公司的50万元债权,未得到A公司原负责人认可,故以该债权有争议为由拒绝将之编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管理人研究后提出如下处理方案:先将C公司主张的债权列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不得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申报工作结束后,管理人指定本所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的主席。

管理人拒绝C公司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管理人拒绝C公司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
7.问答题

A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6年4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在清理公司资产过程中发现,A公司的股东甲于2014年3月认缴增资2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应于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底,至少分4次缴足出资,每次不低于50万元。
截至2016年4月1日,甲已经实缴100万元出资。2016年4月6日,管理人要求甲缴纳剩余出资100万元,甲以其具出资义务尚未到期为由拒绝。
2016年4月7日,B公司获悉A公司申请破产的消息后,要求取回其委托A公司加工定做的一套高档古典家具。由于B公司尚未支付加工费,管理人以此为由拒绝其取回家具。
2016年4月11日,C公司申报债权。管理人认为,C公司所主张的对A公司的50万元债权,未得到A公司原负责人认可,故以该债权有争议为由拒绝将之编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管理人研究后提出如下处理方案:先将C公司主张的债权列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不得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申报工作结束后,管理人指定本所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的主席。

管理人拒绝将C公司主张的债权编入债权登记表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管理人拒绝C公司主张的债权编入债权登记表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必须将申报的债权全部登记在债权登记表上,不允许以其...
8.问答题

A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6年4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在清理公司资产过程中发现,A公司的股东甲于2014年3月认缴增资2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应于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底,至少分4次缴足出资,每次不低于50万元。
截至2016年4月1日,甲已经实缴100万元出资。2016年4月6日,管理人要求甲缴纳剩余出资100万元,甲以其具出资义务尚未到期为由拒绝。
2016年4月7日,B公司获悉A公司申请破产的消息后,要求取回其委托A公司加工定做的一套高档古典家具。由于B公司尚未支付加工费,管理人以此为由拒绝其取回家具。
2016年4月11日,C公司申报债权。管理人认为,C公司所主张的对A公司的50万元债权,未得到A公司原负责人认可,故以该债权有争议为由拒绝将之编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管理人研究后提出如下处理方案:先将C公司主张的债权列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不得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申报工作结束后,管理人指定本所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的主席。

管理人拒绝B公司取回家具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管理人拒绝B公司取回家具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
9.问答题

A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6年4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在清理公司资产过程中发现,A公司的股东甲于2014年3月认缴增资2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应于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底,至少分4次缴足出资,每次不低于50万元。
截至2016年4月1日,甲已经实缴100万元出资。2016年4月6日,管理人要求甲缴纳剩余出资100万元,甲以其具出资义务尚未到期为由拒绝。
2016年4月7日,B公司获悉A公司申请破产的消息后,要求取回其委托A公司加工定做的一套高档古典家具。由于B公司尚未支付加工费,管理人以此为由拒绝其取回家具。
2016年4月11日,C公司申报债权。管理人认为,C公司所主张的对A公司的50万元债权,未得到A公司原负责人认可,故以该债权有争议为由拒绝将之编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管理人研究后提出如下处理方案:先将C公司主张的债权列入债权登记表,交由第一债权人会议核查是否成立。但C公司不得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申报工作结束后,管理人指定本所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债权人会议的主席。

甲拒绝缴纳剩余100万元出资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甲拒绝缴纳剩余100万元出资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
10.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自2015年7月20日开始持有甲公司股份,截至8月1日已经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乙公司同时也将该情况通知了甲公司并予以公告。8月16日和9月3日,乙公司连续两次公告其所持甲公司股份分别增加5%,截至9月3日,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15%,甲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持股13%,退居次位。
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公告称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丁公司”)与甲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1)甲公司拟向丁公司发行新股,购买丁公司价值60亿元的软件业务资产;(2)股份发行价格拟定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5%;(3)丁公司因该次重组取得的甲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自由转让。该项交易完成后,丁公司将持有甲公司12%的股份,但尚未取得甲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降至10%和8%。
甲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7人开会。在讨论上述重组方案时,2名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重组方案对购入资产定价过高,同时严重稀释老股东权益,在与其他董事激烈争论之后,该2名非执行董事离席,未参加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对重组方案投了赞成票,并决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组方案。
2015年11月5日,乙公司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投票通过上述重组方案的5名董事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遭到拒绝。乙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名董事。
2015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乙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2015年8月1日至3日,戊公司和辛公司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分别购人甲公司2.5%的股份;戊、辛两公司事先均向乙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无条件按照乙公司指令行使各自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戊、辛、乙三公司均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乙公司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侵犯公司利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相关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