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孙立与张芳育有二子,长子孙林、次子孙松。孙林要娶妻王萍,并于2002年生下一子孙达。孙林于2003年4月病故。孙立因悲痛过度,于同年5月去世。孙立去世时,留有和张芳婚后共建的房屋6间。此后,张芳一直同儿媳王萍一起生活,由王萍照顾其生活起居。房屋6间一直由次子孙松使用。2005年,孙松准备结婚,遂预将该6间房屋出让给邻居黄某,经张芳和王萍同意后,卖得价款180万元。房屋出售后不久,张芳去世。孙立去世时有遗产多少?哪些人享有继承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

有遗产房屋3间。因为6间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继承人有张芳、孙松、孙达。其中,孙达是代位继承。

题目列表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微信扫码免费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