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1年2月12日,天南市静园区居民张某向区工商局申请经营一家超市。区工商局接到申请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2012年9月15日,张某再次提出申请,区工商局以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12年6月发生变化,张某不再符合超市经营条件为由,拒绝了张某的营业申请。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局又提出张某的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申请条件。复议机关最终作出了维持决定。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若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应当如何判决?
答案:
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理由写明,并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解析] 《许可法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