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孙某和刘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孙某将刘某某头部打成轻伤,刘某某花去医药费2万元。刘某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孙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侦查阶段,刘某某提出赔偿请求。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孙某一次性赔偿刘某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整。协议签订后,孙某一次性向刘某某支付了人民币5万元。后该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刘某某认为其所获赔偿款偏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刘某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并将刑事部分交由刑事审判庭审理,附带民事部分交由民事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经审理查明孙某在犯罪时尚不满16周岁,人民法院遂在对孙某作出无罪判决后,告知刘某某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问题]在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由于刘某某提出医疗鉴定的申请,导致附带民事部分可能审理期间较长。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

答案: 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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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被告人李某,系职业律师。甲市A区公安机关办理张某涉嫌诈骗案件时,李某接受张某家属的聘请,担任张某的辩护人。侦查期间,A区公安机关认为李某涉嫌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遂对李某立案侦查。后由A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市A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判决生效后,将李某交付位于乙市丙区的某监狱执行。执行中,发现李某2008年在丁市还犯有另外一起诈骗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移送了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李某以丙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过自己的盗窃犯罪案件,不能保持中立立场为由,申请丙区人民法院整体回避,而应由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审理中,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不清,遂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重新提起公诉。丙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作出后的第二天,丙区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对李某诈骗罪量刑过重,遂指令合议庭立即重新审判。重审后,丙区人民法院重新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判决作出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根本不构成犯罪。但在判决作出前,李某因病死亡,二审人民法院遂裁定终止本案审理。
[问题]A区公安机关对李某妨害作证罪是否有权管辖

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所以,A区公安机关...
问答题

张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张某将王某头部打成轻伤。王某向县公安局提出控告,县公安局认为本案属于自诉案件,不予立案。但王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应由公安机关受理,于是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即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递交起诉书的同时,向县人民法院移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照片。
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庭审中,张某在最后陈述中翻供、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县人民法院未予采信。庭审后,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一审判决作出后,县人民法院立即将张某交付看守所代为执行。服刑期间,因张某有立功表现,看守所所属公安局向该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假释建议书。该县人民法院指派法官李某对案件进行独任审理后作出假释裁定,将张某交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考察。
[问题]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1.故意伤害罪(轻伤)既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做法错误。对公安机关不追究刑...
问答题

被告人李某,系职业律师。甲市A区公安机关办理张某涉嫌诈骗案件时,李某接受张某家属的聘请,担任张某的辩护人。侦查期间,A区公安机关认为李某涉嫌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遂对李某立案侦查。后由A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市A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判决生效后,将李某交付位于乙市丙区的某监狱执行。执行中,发现李某2008年在丁市还犯有另外一起诈骗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移送了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李某以丙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过自己的盗窃犯罪案件,不能保持中立立场为由,申请丙区人民法院整体回避,而应由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审理中,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不清,遂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重新提起公诉。丙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作出后的第二天,丙区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对李某诈骗罪量刑过重,遂指令合议庭立即重新审判。重审后,丙区人民法院重新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判决作出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根本不构成犯罪。但在判决作出前,李某因病死亡,二审人民法院遂裁定终止本案审理。
[问题]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移送的材料范围是否适当

答案: 凡是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均应当移送全部案卷材料,而不能仅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
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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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丙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涉嫌诈骗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答案: 李某盗窃、诈骗犯罪事实发生在判决生效之前。对漏罪的追诉,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当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丙区人民法院没有管...
问答题

被告人李某,系职业律师。甲市A区公安机关办理张某涉嫌诈骗案件时,李某接受张某家属的聘请,担任张某的辩护人。侦查期间,A区公安机关认为李某涉嫌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遂对李某立案侦查。后由A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市A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判决生效后,将李某交付位于乙市丙区的某监狱执行。执行中,发现李某2008年在丁市还犯有另外一起诈骗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移送了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李某以丙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过自己的盗窃犯罪案件,不能保持中立立场为由,申请丙区人民法院整体回避,而应由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审理中,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不清,遂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重新提起公诉。丙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作出后的第二天,丙区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对李某诈骗罪量刑过重,遂指令合议庭立即重新审判。重审后,丙区人民法院重新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判决作出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根本不构成犯罪。但在判决作出前,李某因病死亡,二审人民法院遂裁定终止本案审理。
[问题]对于李某的回避申请,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李某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定事由,应当当庭驳回,不允许复议。
问答题

被告人李某,系职业律师。甲市A区公安机关办理张某涉嫌诈骗案件时,李某接受张某家属的聘请,担任张某的辩护人。侦查期间,A区公安机关认为李某涉嫌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遂对李某立案侦查。后由A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甲市A区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判决生效后,将李某交付位于乙市丙区的某监狱执行。执行中,发现李某2008年在丁市还犯有另外一起诈骗罪。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移送了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李某以丙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过自己的盗窃犯罪案件,不能保持中立立场为由,申请丙区人民法院整体回避,而应由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审理中,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不清,遂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重新提起公诉。丙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作出后的第二天,丙区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对李某诈骗罪量刑过重,遂指令合议庭立即重新审判。重审后,丙区人民法院重新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判决作出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根本不构成犯罪。但在判决作出前,李某因病死亡,二审人民法院遂裁定终止本案审理。
[问题]丙区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违法之处

答案: (1)丙区人民法院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而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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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审理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案: 不正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李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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