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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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8年1月,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A写字楼工程项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总价款为500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开工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陆续支付了三期工程款共计3000万元,提供了部分原材料;后因甲公司资金紧张,原材料未能如期供应,乙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垫付了500万元材料款。2009年10月,A写字楼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甲公司仍欠付乙公司工程款2000万元、垫资款500万元。
2010年6月,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将A写字楼抵押给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全额清偿,尚欠丙银行本息共计2亿元。
2010年7月,乙公司拟开发B小区,遂与丁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以A写字楼设定抵押,为乙公司支付购地款提供担保;乙公司事后未能全额支付购地款,尚欠丁公司1亿元。
2011年3月,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A写字楼拍卖所得2.7亿元。
2011年10月,乙公司因B小区建成后销售状况糟糕陷入财务困境,为获得融资,乙公司以B小区设定抵押,向戊银行借款3亿元,双方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2年3月,乙公司未告知消费者吴某B小区已抵押的事实,与吴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B小区8号楼302房间出售给吴某,房屋总价款为110万元,吴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了购房首付款48万元。余款未付时,吴某获知了B小区已抵押的事实,遂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退还购房首付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0万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欠付乙公司的工程款2000万元和工程垫资款500万元,能否就A写字楼拍卖所得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欠付乙公司的工程款2000万元和工程垫资款500万元不能就A写字楼拍卖所得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
问答题

2008年1月,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A写字楼工程项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总价款为500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开工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陆续支付了三期工程款共计3000万元,提供了部分原材料;后因甲公司资金紧张,原材料未能如期供应,乙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垫付了500万元材料款。2009年10月,A写字楼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甲公司仍欠付乙公司工程款2000万元、垫资款500万元。
2010年6月,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将A写字楼抵押给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全额清偿,尚欠丙银行本息共计2亿元。
2010年7月,乙公司拟开发B小区,遂与丁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以A写字楼设定抵押,为乙公司支付购地款提供担保;乙公司事后未能全额支付购地款,尚欠丁公司1亿元。
2011年3月,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A写字楼拍卖所得2.7亿元。
2011年10月,乙公司因B小区建成后销售状况糟糕陷入财务困境,为获得融资,乙公司以B小区设定抵押,向戊银行借款3亿元,双方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2年3月,乙公司未告知消费者吴某B小区已抵押的事实,与吴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B小区8号楼302房间出售给吴某,房屋总价款为110万元,吴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了购房首付款48万元。余款未付时,吴某获知了B小区已抵押的事实,遂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退还购房首付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0万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丙银行的2亿元债权和丁公司的1亿元债权,是否可就A写字楼拍卖所得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答案: 丙银行的2亿元债权可以全额优先受偿,但丁公司的1亿元债权无法全额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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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A写字楼工程项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总价款为500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开工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陆续支付了三期工程款共计3000万元,提供了部分原材料;后因甲公司资金紧张,原材料未能如期供应,乙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垫付了500万元材料款。2009年10月,A写字楼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甲公司仍欠付乙公司工程款2000万元、垫资款500万元。
2010年6月,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将A写字楼抵押给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全额清偿,尚欠丙银行本息共计2亿元。
2010年7月,乙公司拟开发B小区,遂与丁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以A写字楼设定抵押,为乙公司支付购地款提供担保;乙公司事后未能全额支付购地款,尚欠丁公司1亿元。
2011年3月,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A写字楼拍卖所得2.7亿元。
2011年10月,乙公司因B小区建成后销售状况糟糕陷入财务困境,为获得融资,乙公司以B小区设定抵押,向戊银行借款3亿元,双方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2年3月,乙公司未告知消费者吴某B小区已抵押的事实,与吴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将B小区8号楼302房间出售给吴某,房屋总价款为110万元,吴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了购房首付款48万元。余款未付时,吴某获知了B小区已抵押的事实,遂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退还购房首付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0万元。
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吴某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11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答案: 吴某不能要求乙公司支付11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根据规定,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
问答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大蒜运至丙公司时,其所有权归谁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大蒜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根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在本题中,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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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丁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
问答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答案: 大蒜毁损的风险由戊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
问答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
问答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大蒜尾款,能否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及违约金条款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乙公司不能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及违约金条款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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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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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答案: 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无效。根据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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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先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请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公司无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因为己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已经取得了该批绿豆的所有权,甲公司已经丧失了对绿豆的所有权,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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