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服装厂6月发生下列业务:
(1)执行上月合同,来料加工服装,进口面料到岸,货值折人民币200000元,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
(2)为来料加工合同在境内采购垫肩和纽扣,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元,增值税170元;
(3)签订进料加工合同,采购合同注明货值100000人民币,销售合同注明人民币200000人民币,进口材料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当月,进料加工合同执行完毕复出口;
(4)为进料加工在境内采购粘合衬,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5000元,税款850元;
(5)为内销和进料加工采购里衬、线,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6)来料加工复出口,总货值300000元,其中加工费50000元;
(7)内销不含税收入50000万元;
上述发票均经认证,该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请计算:
(1)该企业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2)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
(3)当期出口退税;
(4)当期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当期印花税。
某化妆品厂甲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化工材料A,税控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
(2)外购化工材料B,税控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3)将AB材料验收后交运输公司运送到乙化妆品制造厂(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香水精,支付运输公司运费300元;
(4)乙公司为加工该产品从小规模企业购入辅料,取得税务代开增值税发票,价款5000元,税款200元,乙公司收取甲化妆品厂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
(5)甲化妆品厂将香水精收回后将70%投入生产,进一步加工成香水,并分装出厂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00元,支付销售运费800元;
假定上述取得发票都符合税法抵扣条件要求,请按顺序计算:
(1)甲公司提货时应缴纳的消费税;
(2)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增值税;
(3)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4)乙公司该业务应缴纳的税金。
某市服装厂6月发生下列业务:
(1)执行上月合同,来料加工服装,进口面料到岸,货值折人民币200000元,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
(2)为来料加工合同在境内采购垫肩和纽扣,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元,增值税170元;
(3)签订进料加工合同,采购合同注明货值100000人民币,销售合同注明人民币200000人民币,进口材料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当月,进料加工合同执行完毕复出口;
(4)为进料加工在境内采购粘合衬,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5000元,税款850元;
(5)为内销和进料加工采购里衬、线,取得税控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6)来料加工复出口,总货值300000元,其中加工费50000元;
(7)内销不含税收入50000万元;
上述发票均经认证,该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请计算:
(1)该企业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2)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
(3)当期出口退税;
(4)当期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当期印花税。
某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文化博物馆2006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收取物价局标准的会员费20000元;
(2)出租房屋办展览取得租金收入200000元;
(3)举办历史文化讲座取得收入30000元;
(4)经营打字社取得打字收入50000元;
(5)代销福利彩票取得手续费收入10000元;
(6)博物馆门票收入5000元;
要求计算:
(1)该博物馆应纳的文化业营业税;
(2)该博物馆应纳的服务业营业税;
(3)说明其免税的业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