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施工单位以总价合同的形式与业主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该项工程合同总价款为600万元,工期从2006年3月1日起开工至当年8月31日竣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结算内容有以下几项:
(1)业主在开工前7天支付施工单位预付款,预付款为总价款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的构配件价值相当于预付款时起扣,业主每月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方式从施工单位扣除,主要材料的构配件费比重按60%计算。
(3)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为5%,业主每月从工程款中扣除。
(4)业主每月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承包商按时开工、竣工。
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开工前项目经理对现场管理进行了布置,并针对现场具体情况强调以下两项工作:
(1)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如各种洞口、临边等处都要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2)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问题:
(1)业主应当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该工程预付款起点是多少应从几月份起扣?
(3)业主在施工期间各月实际结算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各是多少?
(4)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有什么基本要求?
(5)施工污水应当怎样排放?
背景:
某施工单位参与某高层商用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安装工程由业主另行招标)。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具体数字如表5-1所示。

现假设桩基围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的工期分别为4个月、12个月、8个月,贷款月利率为1%,并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要的时间)。
表5-2 现值系数表

问题:
(1)该承包商所运用的不平衡报价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2)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多少(以开工日期为折现点)?
背景:
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木龙骨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木龙骨进行检验和处理就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对新进场外墙陶瓷砖和内墙砖的吸水率进行了复试,对铝塑复合板核对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事件二:在送检时,为赶工期,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
问题
(1)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提供哪些质量证明文件和报告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对甲供的木龙骨是否需要检查验收木龙骨使用前应进行什么技术处理?
(2)事件一中,外墙陶瓷砖复试还应包括哪些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内墙砖吸水率复试?铝塑复合板应进行什么项目的复验?
(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4)指出事件三中外墙饰面砖样板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正确做法,补充外墙饰面砖质量验收的其他检验项目。
背景:
某施工单位以总价合同的形式与业主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该项工程合同总价款为600万元,工期从2006年3月1日起开工至当年8月31日竣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结算内容有以下几项:
(1)业主在开工前7天支付施工单位预付款,预付款为总价款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的构配件价值相当于预付款时起扣,业主每月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方式从施工单位扣除,主要材料的构配件费比重按60%计算。
(3)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为5%,业主每月从工程款中扣除。
(4)业主每月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承包商按时开工、竣工。
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开工前项目经理对现场管理进行了布置,并针对现场具体情况强调以下两项工作:
(1)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如各种洞口、临边等处都要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2)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问题:
(1)业主应当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该工程预付款起点是多少应从几月份起扣?
(3)业主在施工期间各月实际结算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各是多少?
(4)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有什么基本要求?
(5)施工污水应当怎样排放?
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超过10%时,超过部分的单价按原单价的90%结算。合同工期为22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2 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3 000元。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双线代表关键线路),并得到了甲方代表的批准。

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因甲方供应的材料有误造成A工作和B工作工效降低,作业时间分别拖延2天和 3天,分别增加工日6个和8个,窝工20个工日,工作A使用的租用施工机械每天租赁费为 400元,台班费为650元,工作B使用的自有机械台班费为500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 100元/台班;人工工日单价为3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为20元/工日。
事件2: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20m3,作业时间增加1天,该工作综合单价为90元/m3;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450m3增至500m3,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0元/m3;
事件4: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甲方代表指示乙方在工作H和工作I作业工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得这两项工作分别缩短了2天和1天,并分别相应增加施工技术措施费5 000元和3 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简述其理由。
(2)每项事件的工期索赔是多少?总工期索赔多少天?
(3)每项事件的费用补偿是多少?
(4)乙方是否可以得到工程提前或拖后的奖励或处罚数额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