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一般纳税人)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货物18万元,按合同规定分三次付款。本月已付清应付款项6万元,取得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0.87万元。
(2)购进一批货物,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0万元,税金1.7万元。
(3)零售一批空调,取得销售收入17.55万元;安装费1.7万元。
(4)批发销售一批货物20万元(不含增值税);因对方比规定时间提前5天付款,所以按合同规定给予5%的折扣,据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9万元。
(5)因质量问题,退回空调厂家上月所购空调机4台,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单和有关凭证,已冲减4台空调机退货成本0.6万元。根据以上业务计算该商场8月份应纳增值税。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3年7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本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200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税额30.6万元,货款已经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60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退增值税税额。(征税率17%,退税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