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A中标了一矿区机修厂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250万元,总工期为8个月,按月结算工程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l0%,在工程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建设单位从第一个月起从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l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施工单位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制定了基坑支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A将厂房的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专业的土方施工单位8。分包合同约定:土方工程量估计为l2万m3,单价为6元/m3;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0%时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为5.5元/m3;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侧壁出现裂缝,通知施工单位A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但项目经理考虑到工期紧张,未通知8单位。结果3个小时后,基坑侧壁突然坍塌,3名施工人员受重伤,部分机械损坏。事后统计事故经济损失为6万元,影响工期lod。事故调查表明因地质勘查数据不准确,造成了支护方案不当。重新确定支护方案后,工程继续施工。土方工程最终工程量为16万m3。 经施工单位A的努力,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间各月完成的产值如下表所示:
问题:
(一)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A中标了一矿区机修厂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250万元,总工期为8个月,按月结算工程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l0%,在工程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建设单位从第一个月起从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l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施工单位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制定了基坑支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A将厂房的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专业的土方施工单位8。分包合同约定:土方工程量估计为l2万m3,单价为6元/m3;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0%时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为5.5元/m3;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侧壁出现裂缝,通知施工单位A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但项目经理考虑到工期紧张,未通知8单位。结果3个小时后,基坑侧壁突然坍塌,3名施工人员受重伤,部分机械损坏。事后统计事故经济损失为6万元,影响工期lod。事故调查表明因地质勘查数据不准确,造成了支护方案不当。重新确定支护方案后,工程继续施工。土方工程最终工程量为16万m3。 经施工单位A的努力,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间各月完成的产值如下表所示:
问题:
工程预付款可用于购置工程材料、购置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修建临时设施的建设,施工队伍进场等工作。
(三)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矿井井底车场的施工,该井底车场为常见的环形车场,排水系统由两条独立的水仓构成,施工单位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所有的施工工序时间都已不能再缩短。
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巷道交岔点D施工时,由于开挖断面大,施工单位采取了短进尺、预支护、早封闭的技术措施,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但施工进度慢,延误工期lOd。 事件二:主井绕道工程E施工中发现围岩的稳定性很差,与地质资料提供的条件不符,施工单位采取了加强支护的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但延误工期20d,增加施工成本20万元。 事件三:水仓人口工程G施工时,因施工单位安排失误,发生工程延误,延误工期20d,并影响了其后续工程内水仓M和外水仓N的正常施工。 问题:
事件一: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二:影响总工期; 事件三:影响总工期。
(一)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A中标了一矿区机修厂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250万元,总工期为8个月,按月结算工程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l0%,在工程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建设单位从第一个月起从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l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施工单位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制定了基坑支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A将厂房的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专业的土方施工单位8。分包合同约定:土方工程量估计为l2万m3,单价为6元/m3;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0%时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为5.5元/m3;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侧壁出现裂缝,通知施工单位A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但项目经理考虑到工期紧张,未通知8单位。结果3个小时后,基坑侧壁突然坍塌,3名施工人员受重伤,部分机械损坏。事后统计事故经济损失为6万元,影响工期lod。事故调查表明因地质勘查数据不准确,造成了支护方案不当。重新确定支护方案后,工程继续施工。土方工程最终工程量为16万m3。 经施工单位A的努力,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间各月完成的产值如下表所示:
问题:
(三)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矿井井底车场的施工,该井底车场为常见的环形车场,排水系统由两条独立的水仓构成,施工单位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所有的施工工序时间都已不能再缩短。
工程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巷道交岔点D施工时,由于开挖断面大,施工单位采取了短进尺、预支护、早封闭的技术措施,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但施工进度慢,延误工期lOd。 事件二:主井绕道工程E施工中发现围岩的稳定性很差,与地质资料提供的条件不符,施工单位采取了加强支护的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但延误工期20d,增加施工成本20万元。 事件三:水仓人口工程G施工时,因施工单位安排失误,发生工程延误,延误工期20d,并影响了其后续工程内水仓M和外水仓N的正常施工。 问题:
事件一:无法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事件二:可获得10d的工期补偿和20万元的费用补偿; 事件三:无法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