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计算A、B两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可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税额。并确定京科公司全年应纳税额。

答案: 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国不分项计算,因此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抵免限额。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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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针对资料(一),简要分析海天公司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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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简要说明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哪些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所识别的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总体应对措施。

答案: 下列因素可能引发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引发舞弊: (1)2014年度行业低迷,产量过剩,价格持续低迷,可能导致管...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针对资料(一)和资料(二),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识别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指出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和认定,并相应逐项设计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

答案: (1)海天公司管理层面临未完成盈利目标而被替换的压力,同时股利激励措施与净利润增长率有关,但由于受禽流感和瘦肉精的影响,...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识别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指出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和认定,并相应逐项设计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

答案: (1)2014年度行业市场低迷,主要产品销售量及价格大幅下降,骏达股份存货跌价准备未见明显增加,可能存在低估存货跌价准备...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针对资料(三)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逐项判断是否对市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对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并且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该经济...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二)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骏达股份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简要提出改进建议。

答案: (1)存在缺陷。改进建议: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的工作应由收款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担任。 (2)存在缺陷。改进建议:...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计算A、B两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可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税额。并确定京科公司全年应纳税额。

答案: 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国不分项计算,因此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抵免限额。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500×...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三)事项(1)至事项(7),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骏达股份的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提出改进建议。

答案: (1)存在不当之处。改进建议:骏达股份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附有追索权,不能终止确认该项应收票据,贴现的金额视为短期借款。 ...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针对资料(五)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分析北海贸易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事项(1)错误。海天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该境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确认的投资收益虽不会产生所得税纳税义务,但由此...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四)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项目合伙人赵伟存复核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针对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答案: (1)应提出的质疑:在未获取充分、适当证据情况下,对审计意见影响判断不准确。 改进建议:由于无法获取该项股权投资的财务信...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针对资料(五)事项(5)至事项(10),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分析北海贸易公司的税务处理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事项(5)错误。根据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为购销处理,以各门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五)事项(1)至事项(8),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骏迭股份相关税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1)存在不当之处。处理意见: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根据资料(六)事项(1)至事项(3),指出李林在复核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应该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答案: (1)未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依据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李林应了解海天公司及其环境,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2)注...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逐项判断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违反。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为两家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应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并在签定业...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根据资料(七)事项(1)至事项(6),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的规定,代李林逐项回答财务人员提出的问题。(本题无需编写会计分录)

答案: (1)不能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 企业预期从第三方获得的补偿,是一种潜在资产,其最终是否真的会转化为企业真...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七)事项(1),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判断该项股权购买的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是否满足适用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关条件(关于股权购买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的条件),并说明理由。同时计算骏达股份转让股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股权购买比例和对价支付安排均满足要求。理由:收购的股权已超过青云公司股权的75%,且支付的对价中股权支付的部分已超过支付...
问答题

资料(一)
海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是一家集饲养、屠宰、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天公司现有海丰、海悦、乐天、乐知等四大品牌十大系列共1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并享有自营出口权。海天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认证,QC质量认证,HACC认证,同时,海悦品牌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及质量免检产品证书,其中罐头、火腿系列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
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频繁曝光,海天公司的生产地及主要内销省市公布了关于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2013年,受禽流感疫情及瘦肉精事件的影响,海天公司以家禽、猪肉生产的主要食品的客户订单大幅下降,海天公司2013年上半年出现大额亏损。海天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3年盈利目标为7400万元,如未完成该目标,将替换部分管理人员。
海天公司在2012年制定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中,相关的股权激励协议是管理层在其后3年都在公司任职,且净利润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海天公司设立的北海贸易公司主要负责其产品的境内外销售。针对海天公司的自行销售,海天公司与客户(主要是超市)签订的销货协议约定,客户仅在实际对外出售海天公司送达的产品时才视为收货,并且有权退回未对外出售的产品。客户每月末与海天公司共同确认当月的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并在信用期内安排付款。
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2013年下半年,海天公司在国内三线城市与若干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以增加销售渠道,同时在经销商处租赁仓库并将产品交由经销商保管。2013年第三季度,海天公司销售额有大幅度的增加。此外,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7月底,海天公司与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处签订视同买断协议,同时约定针对北海贸易公司海外经销业务的信用期由2个月延长至5个月,海外销售额因此取得了较快增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曝光,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转为有机、无公害食品。2013年第二季度末,海天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开发上述健康新食品。2013年,因饲养、屠宰成本增加,导致深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海天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出现大幅度的上升。2013年下半年,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海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促销活动,产品价格不升反降。
2013年,海天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扩张行动,收购兼并其他系列的食品生产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范围。2013年下半年,由于扩张迅速,导致资金紧缩,同时商业贷款合同即将到期。
资料(二)
海天公司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业务内容
东海养殖公司 100% 海天公司设立的原材料饲养、屠宰企业
海光奶业公司 100% 海天公司奶制品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销售给北海贸易
南海加工公司 90% 海天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
北海贸易公司 8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产品的境内外销售,下设多个国内和国外经销处
海运物流公司 60% 主要负责海天公司、东海养殖、南海加工等企业的物流配送
海新食品公司 55% 海天公司新食品业务研发企业
资料(三)
海天公司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10月,普华事务所接受海天公司的委托审计海天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指派李林为项目合伙人。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李林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陈云的爱人持有万达商贸公司3%的股权,海天公司是万达商贸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2013年12月,海天公司要求普华事务所作为东海养殖公司辩护人,代表东海养殖公司解决一项关于瘦肉精的法律纠纷案,所涉金额为2000万元。
(3)海运物流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紧张,向普华事务所借调一名员工临时负责其往来账务处理工作,借调时间为15天。普华事务所委派其他业务部的一名员工参与海运物流公司的账务处理。
(4)注册会计师石伟拟从某非金融机构获取200万元的贷款,北海贸易公司声明将为其提供担保。
资料(四)
海天公司的全职子公司京科公司2014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京科公司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9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
资料(五)
审计项目组在北海贸易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4月1日投资一家境外公司,持股30%,形成重大影响,北海贸易公司预计不会长期持有该投资。该境外公司所在地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按照权益法对该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350万元。因该境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北海贸易公司在2013年未考虑350万元投资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2)2014年2月10日,北海贸易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3年12月销售给甲公司,款项尚未收到,已确认收入。甲公司出售该产品时收到部分消费者反馈,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北海贸易公司。北海贸易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并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冲减了2014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2013年12月5日,北海贸易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建议管理层将一闲置商铺用于出租。2013年12月10日,董事会批准关于出租商铺的方案并明确出租商铺的意图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北海贸易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3年12月20日,北海贸易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北海贸易公司在转换日按照该项商铺的公允价值入账,将该商铺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4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行的股份。北海贸易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5元。当年,北海贸易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北海贸易公司认为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在2014年,对2013年普通股股数没有影响,在2013年12月31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考虑认股权证的影响。
(5)北海贸易公司于2013年采用“以物易物”方式与嘉泰公司签订资产交换协议,北海贸易公司以其拥有的一批速冻食品与嘉泰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进行等价交换。该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北海贸易公司认为销售食品与换入原材料的金额相等,因此不存在双方单独开具发票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6)2013年111月,北海贸易公司一批外购食品被盗,该批食品是6月份购进,价值为3000万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在购进当期进行了抵扣。经查明被盗是由于工作人员擅自脱岗且公司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
北海贸易公司对6月份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未作处理。
(7)北海贸易公司针对奶制品的销售给予折扣优惠,若客户购买10000箱(含10000箱)以上,每箱可得到10元的商业折扣。华联公司2013年12月10日购买该企业产品11000箱,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5/10,2.5/20,n/30)。北海贸易公司于12月28日收到该笔款项。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北海贸易公司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8)2013年1月1日,北海贸易公司将一层办公楼对外投资,该项投资股权比例为25%,对被投资方形成重大影响。该层办公楼的原值600万元,投资协议约定,北海贸易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2013年取得利润分红3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在计算房产税时,北海贸易公司以30万元为基础计算缴纳房产税3.6万元。
(9)根据北海贸易公司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协议,北海贸易公司每年向海天公司支付120万元的管理费用。北海贸易公司认为,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属于合理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该管理费用全额税前扣除。
(10)北海贸易公司2013年8月为公司两位参与经营的股东每人配置一辆奥迪小汽车,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管理声明,该小汽车在公司其他活动中可以使用。北海贸易公司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未将给两位股东配备的小汽车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理由是虽然小汽车登记在股东名下,但是实质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为股东参与企业经营提供了便利。
资料(六)
普华事务所针对海天公司及其子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李林根据普华事务所审计海天公司的多年经验,认为海天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应当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在对南海加工公司的存货抽盘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陈雪发现3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南海加工公司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注册会计师陈雪认为该项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因此得出抽盘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不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在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资料(七)
海天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以下事项征询李林意见:
(1)2013年8月10日,海天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惠美公司起诉。至2013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海天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海天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获得部分补偿。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能否在财务报表中将针对该诉讼确认的赔偿金额和基本确定可获得补偿的金额以抵消后的净额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列示提出分析意见。
(2)2013年11月1日,海天公司应收华联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由于华联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该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华联公司以自身500万股普通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每股市价为3元。海天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股票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办理股权转移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8万元。海天公司将该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债务重组在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3年2月,海天公司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海天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月2日,海天公司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海天公司对万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海天公司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海天公司正在与北海贸易公司协商一笔代销商品交易,计划将一批价值3000万元的速冻食品委托给北海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双方尚未就售价、代销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海天公司代销商品交易如何确认收入提出分析意见。
(5)海天公司2013年发生研发支出2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该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2013年初,海天公司雇用某营销顾问公司为其研发的新食品进行推广。合同规定,佣金按当年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
财务人员希望李林就支付的佣金如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八)
在对海天公司及海光奶业公司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海光奶业公司存在以下事项或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单独或连同其他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1)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
(3)奶制品安全事故频繁曝光;
(4)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
(5)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
要求:针对资料(四),识别出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时,应当实施怎样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如果上述事项在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说明注册会计师可能针对不同情况出具何种意见的审计报。

答案: (1)当识别出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进一步审计程序: ①复核管理层依据...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七)事项(2),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骏达股份合并佳和公司确认的商誉如何计提减值准备。

答案: 因控股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是母公司根据其在子公司所拥有的权益而确认的商誉,此时子公司要区分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七)事项(3),判断骏达股份是否可以将庆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说明理由。

答案: 骏达股份不应将庆祥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理由:运达公司股东为培养锻炼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设立专门化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
问答题

资料(一)
骏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股份)是无缝钢管、不锈钢管、彩板、海绵铁、铁合金、铜线杆、铝线等多种冶金产品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为骏洋集团。
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下半年接受委托审计骏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赵伟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哲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接受骏达股份各下属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01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冶金行业相对低迷。产品产量处于历史新高,价格持续下降。2014年,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田某的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选举李伟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李伟在主持董事会时,作出2014年下半年收入相比上半年增长25%的目标。
2014年下半年,冶金产业的厂家、商家和终端用户均面临资金紧缺的情况,融资较难、成本增高、资金紧张是该行业面临的情形,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骏达股份拟于2015年初进行大规模的融资。
据2015年初行业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主要冶金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虽然部分企业有盈利,但是亏损面仍然较高。骏达股份2012年亏损11.3亿元、2013年亏损69.8亿元,2014年扭亏为盈,实现盈利6.85亿元。2014年下半年,骏达股份与骏洋集团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存在大额的销售交易。
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骏达股份将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全部予以贴现,并将部分大额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
2013年,由于大部分经销商财务出现闲难,骏达股份针对几乎将要破产的经销商的应收账款确认10.6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4年,部分经销商经营略有起色,骏达股份管理层认为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于2014年转回坏账准备5.31亿元。
由于生产C类钢材制品的专有技术相对落后,该专有技术已被其他新的技术所代替,原专有技术对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第四季度,骏达股份启用新开发的财务信息系统。
骏达股份2014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数据摘录如下(其中: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余额单位:万元

余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554000 392700
减:坏账准备 12000 11200
存货 6980000 4365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932000 890000
无形资产 362000 363000
短期借款 285000 330000
资料(二)
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骏达股份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售出的产品由收款员对每笔销货开具账单后,将发运凭证按顺序归档,且收款员应定期检查全部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
(2)产成品发出时,由仓库填制一式四联的出库单。仓库发出产成品后,将第一联出库单留存登记产成品卡片,第二联送给销售部,第三、四联交会计部会计人员李某登记产成品总账和明细账。
(3)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
(4)出纳人员根据已经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货币资金支付后,应由专职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手续、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
资料(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将2014年收到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协议规定,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贴现时,骏达股份冲销相应的应收票据。
(2)骏达股份2014年9月底与东悦公司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2月初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东悦公司销售2000件A产品,违约金为每件0.3万元。至2014年末,骏达股份尚未生产A产品,A产品所需主要材料主要是从某国进口,由于原材料第3季度出现大幅上涨,骏达股份预计每件A产品的成本为2.2万元。骏达股份决定继续执行该销售合同,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
(3)骏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5日与黄河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同时从黄河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黄河公司另向骏达股份支付4480万元。骏达股份根据协议发出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0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4480万元;该批B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0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骏达股份根据实际收到的银行存款确认营业收入3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万元;同时结转营业成本3000万元。
(4)2014年12月1日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光合公司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债券尚有期限为2年。同时购得发行方派发的200万份认股权证(属于衍生金融工具),行权日为该债券到期日。骏达股份预计将债券和权证都持有至到期兑付和行权,购入时将债券部分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将认股权证部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骏达股份2014年6月因销售商品应收海马公司账款1000万元,海马公司因发生严熏财务困难,无法支付此账款。12月16日骏达股份与海马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海马公司以一栋仓库抵偿该项债务的50%,以本公司60万股股票抵偿剩余债务的70%,其余的债务延期一年偿还。用于抵债的仓库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用于抵债的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市场价格为5.5元/股,当日办理完毕资产的划转手续和股权登记手续。骏达股份于当日确认固定资产500万元,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350万元,确认重组债权150万元。
(6)2014年7月1日,骏达股份将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的全新生产设备一套,按照3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源公司,并立即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金源公司租回该生产设备,租期为5年。生产设备原账面价值为28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租赁合同规定。在租期的每半年末支付租金30万元。租赁期满后金源公司收回生产设备使用权(假设骏达股份和金源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经营租赁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2014年7月1日向金源公司出售生产设备时,确认递延收益250万元。
(7)骏达股份管理层2014年7月1日决定停止某车间的生产任务,制定了一项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规定拟辞退生产工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5人,并于2015年年1月1日执行,辞退补偿为生产工人每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每人20万元。该计划已获董事会批准,并已通知相关职工本人。针对该项辞退计划,骏达股份确认生产成本20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
资料(四)
项目合伙人赵伟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底稿时,发现如下事项:
(1)由于无法获得骏达股份持有的某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无法就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营会计师事务所对骏达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骏达股份于2014年处置了该项投资。哲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审计时认为,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该事项对2014年度审计意见无影响。
(2)骏达股份于2008年初投产的生产线,由于技术落后难以满足生产需要,拟在2015年上半年拆除。审计项目组成员通过询问骏达股份财务人员该生产线的使用情况,得出骏达股份针对该生产线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是正确的结论。
(3)骏达股份D类产品存在较多库存积压,D类产品占整个存货的比重较大,针对该类产品,由各经销商代为保管。2014年12月31日,由各经销商分别进行盘点,并编制了盘点表上报骏达股份。由于经销商较多,且分布较广,项目组成员未对D类产品实施监盘程序。骏达股份向项目组提供了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盘点表,盘点表记录与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记录无差异,项目组成员据此得出D类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的实际结存与账面记录无差异的结论。
(4)项目组成员就骏达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向若干经销商寄发询证函。由于某经销商一直未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客户财务人员进行电话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得出应收账款金额无差异的结论。
资料(五)
在审计各项税费时,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以下事项:
(1)骏达股份2014年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换入文华公司生产公允价值为460万元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并收取银行存款46.8万元。骏达股份以换入存货与换出存货折抵公允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骏达股份2014年采购价值800万元的A型生产用料,本年度全部领用用于办公楼建设。骏达股份将这部分材料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为购建办公楼,骏达股份2014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2年。预计办公楼工期1.5年。借款于当日投入办公楼建设,2014年取得闲置资金收益16万元,骏达股份将该借款利息支出与闲置资金收益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并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014年骏达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骏达股份于2013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1000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014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骏达股份未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6)骏达股份2014年度将其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样品展示,该批产品成本60万元,市场价格100万元,骏达股份按其成本60万元将其作为样本费计入销售费用,并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2014年8月,骏达股份与金马公司合办了一家公司。双方协定,骏达股份以其委托加工的一批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该应税消费品当月的售价有高有低。骏达股份按照该批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价为基础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金额。
(8)2014年初,骏达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共计100名,2014年7月1日,将授予上述人员每人1万股股票期权,承诺获得期权的人员可按6元/股的施权价购入公司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可行权日内行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股票价格每股17.3元。骏达股份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料(六)
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在初步了解骏达股份时,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发现骏达股份与本事务所2014年3月接受委托的审计客户康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骏达股份和康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与骏达股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2)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300万元,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80%的审计费用,待子公司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20%的审计费用。
(3)由于注册会计师王强对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哲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王强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王强于2013年底加入哲诚会计师事务所,此前,王强任职于中营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07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骏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4)骏达股份于2014年年初收购泰丰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哲诚咨询服务公司重新设计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该存货管理模块信息系统于2014年第四季度正式启用。
资料(七)
(1)青云公司和天源公司均是骏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8月骏达股份将其持有的青云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3000万股)转让给天源公司。收购日骏达股份持有的青云公司股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元。天源公司以持有海德公司80%的股权(价值32400万元)外加银行存款3600万元为取得青云公司股权的对价。
(2)骏达股份在2014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佳和公司80%股权。在购买日,佳和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不存在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合并前双方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佳和公刊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4年末,骏达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500万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3)运达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钢铁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近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2014年,运达公司股东甲与骏达股份签订托管协议,将运达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庆祥公司,并委托骏达股份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庆祥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庆祥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的范围,庆祥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财务政策均由骏达股份提议,但需经甲批准后实施。根据托管的协议约定,骏达股份对庆祥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6年,托管期内庆祥公司盈亏的50%由骏达股份享有或承担,剩余50%归属运达公司。托管期结束后庆祥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运达公司独享,并由庆祥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资料(八)
骏达股份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赵伟的意见:
(1)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1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江泰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江泰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江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又出资18750万元自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江泰公司20%的股权。骏达股份与江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度江泰公司实现净利润6250万元。2014年12月31日,骏达股份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项目为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针对上述购买20%的股权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及资本公积项目的调整额提出分析意见。
(2)骏达股份于2014年1月2日支付25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2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骏达股份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4年乐友慧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不存在需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的因素),当年分配利润200万元,乐友慧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300万元,2015年1月2日骏达股份又支付价款8000万元取得乐友慧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乐友慧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50万元。购买日乐友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原持有乐友慧公司2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价值为320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赵伟就骏达股份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15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商誉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八)事项(1)、事项(2),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项目合伙人赵伟逐项回答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答案: (1)骏达股份在进一步取得江泰公司20%的少数股权时,不形成企业合并,因为骏达股份取得江泰公司70%的股权时已经形成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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