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7年至2015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6500万元(其中,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为3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400万元,股本与资本公积项目未发生变化。
2008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预案:
①按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②以200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计4000万股。
2008年5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同时决定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2008年6月10日,甲公司办妥了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
(2)2008年,甲公司发生净亏损3142万元。
(3)2009年至2014年,甲公司分别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和600万元。假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4)2015年5月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2014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假定:①2008年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5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②除前述事项外,其他因素不予考虑。
要求: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142
贷:本年利润 3142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7年至2015年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46500万元(其中,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为3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400万元,股本与资本公积项目未发生变化。
2008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预案:
①按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②以200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计4000万股。
2008年5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同时决定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2008年6月10日,甲公司办妥了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
(2)2008年,甲公司发生净亏损3142万元。
(3)2009年至2014年,甲公司分别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和600万元。假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4)2015年5月9日,甲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2014年12月31日账面累计未弥补亏损。
假定:①2008年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5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②除前述事项外,其他因素不予考虑。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