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0年9月19日,王某在幸福保险公司(国有)为自己购买了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半年后,由于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王某想到了自己半年前买的保险,意图骗取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他教唆街头的待业青年赵某,告诉他自己想要得到保险金,让其斩断自己的双腿。凭着自己对法律的一知半解,王某告诉赵某由于其伤害行为得到自己的认可,不会构成犯罪,并许诺赵某给其1万元的酬劳。在利益的诱惑下,赵某答应了王某,并依约斩断了王某的双腿,造成王某重伤。王某入院后,立即向幸福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为保险起见,赵某请自己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朋友陈某帮忙掩盖真相。在陈某的帮助下,该事故的鉴定人钱某出具了虚假的鉴定意见。但是,幸福保险公司还是发现了其中存在问题,本案案发,王某没有能够得到巨额保险金。到案后,陈某向公安机关供认,在任职期间,其曾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某客户重伤的事故,并将取得的保险赔偿据为已有。
问题:钱某帮助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是,构成何罪?如否,说明理由。
答案:
钱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解析] 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