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赵某失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A县人民法院的B派出法庭于2009年9月30日受理了本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负责记录。审理过程中,赵某回家,发现妻子另有新欢,也欲离婚。庭审中,刘某提出分割赵某在失踪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人民法庭经审理,当庭作出了判决,准许刘某和赵某离婚,但未对赵某在失踪期间取得的财产作出分割。2010年1月10日,法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在上诉期间内刘某提起上诉。
问题: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答案: 本案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且人民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出现多处程序错误,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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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江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江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有钱人的‘枪手’,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都有待大幅度地提高。”该报在江城所辖的甲、乙、丙、丁四个区发行。该市的作家陈某和李某认为该文有损全市作家的声誉,二人共同向江城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城晚报》报社和记者张某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乙区,故将本案移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陈某和李某为原告,列报社和张某为被告,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张某指出陈某与李某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谩骂报社和张某,已经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陈某与李某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陈某与李某向报社和张某道歉,赔偿损失若干。陈某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李某未提起上诉。
问题: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产生纠纷后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将此案提交江城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事后陈某和张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答案: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为约定对人身关系受到侵害提交仲裁,超出了仲裁范围,该协议属于无效仲裁协议。
问答题

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刘某、项大和项二是某市D区楚汉中学的同班同学,刘某居住在该市A区,项大和项二都居住在B区,在一次班级活动中,三人都报名参加攀登C区的爬山比赛。在爬山过程中,项大和项二为争第一,故意将刘某推倒,导致刘某头部受伤。活动组织者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抢救。由于联系不上刘某的家人,班主任范某垫付了刘某的医药费5000元。由于项大项二兄弟的父亲项旭不愿支付医药费,范某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项旭,要求其偿还自己垫付的医药费用。后项旭与范某达成和解协议,范某撤诉。刘某的父亲刘戍回国后,向项大和项二的父亲项旭要求赔偿,但二人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书面约定将该案件提交D区法院解决。刘戍遂以刘某的名义向D区人民法院起诉。D区法院经过立案审查,于10月8日受理,决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向被告项旭送达了起诉状副本。11月18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11月20日法院向双方送达了开庭通知和传票,但是,在11月21日的开庭过程中,项旭父子却无故不参加出庭。法院遂于11月30日作出缺席判决,判令项大和项二败诉,赔偿刘某经济损失8000元,并向刘某赔礼道歉。12月1日,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12月10日,刘某在医院中度过了18岁生日。由于认为判决赔偿的金额太少,刘戍对判决并不满意,遂于12月14日就赔偿金部分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书。家庭阔绰的项大对赔偿金不持异议,但不愿意向刘某赔礼道歉。其兄弟项二生性宽厚,表示愿意服从判决。项大遂于12月12日单独就赔礼道歉部分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项大提出刘某之前曾向他借款1000元购买MP3,至今未还,遂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
请问:请评价D区法院在一审中的做法。

答案: 对D区法院在一审中的做法,评价如下:第一,D区法院审查后立案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合同案件和其他财产权益案件都可以适用协议...
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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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答案: 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有:①甲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不应当将案件移送给乙区人民法院。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名誉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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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刘某递交上诉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刘某递交上诉状的行为无效,因为此时刘某已经年满18周岁,取得了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刘某丧失法定代理人身份,其所作出的诉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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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江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有钱人的‘枪手’,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都有待大幅度地提高。”该报在江城所辖的甲、乙、丙、丁四个区发行。该市的作家陈某和李某认为该文有损全市作家的声誉,二人共同向江城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城晚报》报社和记者张某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乙区,故将本案移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陈某和李某为原告,列报社和张某为被告,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张某指出陈某与李某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谩骂报社和张某,已经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陈某与李某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陈某与李某向报社和张某道歉,赔偿损失若干。陈某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李某未提起上诉。
问题:如果陈某上诉后,在上诉期间就撤回上诉,并且法院裁定准许,则报社和张某可否要求其履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答案: 可以。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这时撤诉会导致一审判决、裁定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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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针对项大的上诉,谁是被上诉人

答案: 被上诉人是刘某和项二。因为项大作为一审被告,其针对非财产问题提出的上诉,既是针对一审原告刘某,也和一审共同被告项二之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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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审查的范围如何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

答案: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仅对上诉状中载明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即只审查陈某的上诉内容。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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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范某向项旭的诉讼中,如果范某就医药费5000元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是否可以准许

答案: 法院不能准许,因为范某和项旭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二者不是适格的当事人,因而范某无权向项旭申请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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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李某未提起上诉,对他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答案: 李某不能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要求执行一审判决,因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是一个整体,由于原告陈某提起上诉,使得一审判决并没有发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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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于项大在二审中提出的反诉请求,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二审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反诉要求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项大主张的债权关系与本诉并无牵连,因此法院无须先行调解,直接不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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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另行起诉。这是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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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果在二审中陈某、报社和张某达成和解,欲结束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 陈某、报社和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后,其做法有二:①可要求二审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②陈某可以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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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假设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部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消或者吞并

答案: 若二审中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本诉与反诉两部分对赔偿损失的部分可以在执行中进行抵消或者吞并,而对于判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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