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分析以下纳税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中,税务机关是否应当受理,并说叫具体的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定。居民乙,对于2011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费用扣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500元,认为在制定上考虑的有关因素不足,制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过低,应当做出调整,故向户口所在地的甲县地税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 甲县地税局可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于没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复议对象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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