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考核会计政策变更+股份支付+或有事项+分离交易可转债。
    甲公司为一家电制造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按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甲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将当日建造完成的一栋厂房出租,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厂房成本为60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3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与税法折旧规定一致。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日,该厂房原值6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00万元,公允价值59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该厂房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
    (2)为调动高管的积极性,甲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甲公司向100名高管每人授予10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2014年甲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10%;至2015年12月31日两年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9%;至2016年12月31日三年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8%。从达到上述业绩条件的当年末起,每持有1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可以获得相当于行权当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场价格高于15元(授予日前一个月甲公司股票平均市价)的现金,行权期为1年。
    甲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只增长8%,未到达可行权条件,当年有6名高管离职。2014年年末,甲公司预计至2015年12月31日二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9%,预计2015年将有4名管理人员离职。
    2015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增长11%,两年平均净利润增长9.49%,达到可行权条件。本年度没有高管离开,年末有20个高管行权,当日甲公司股票价格为27元,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应支付现金12元(27-15)。
    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如下:2014年1月1日为10元;2014年12月31日为11元;2015年12月31日为13元。
    (3)2014年9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2000万元,至12月31日尚未结案。9月30日,甲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甲公司很可能败诉,最可能赔偿金额为1400万元。
    2014年12月31日,根据案情的最新进展,甲公司仍然认为很可能败诉,但最可能赔偿金额修改为1200万元。
    (4)甲公司为调整产品结构,拟投资建设一条新的家电生产线,投资额为2亿元,通过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经有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14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了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2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如果单独按面值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需要设定为9%),按年付息。同时,每张债券的认购入获得公司派发的15份认股权证,权证总量为3000万份(2亿/100×15),该认股权证为欧式认股权证(即到期日才能行权);行权比例为2:1(即2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股甲公司股票),行权价格为12元/股。认股权证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行权期为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五个交易日(行权期间权证停止交易)。假定债券和认股权证发行当日即上市。
    已知(P/S,9%,5)=0.6499(复利现值系数),(P/A,9%,5)=3.8897(年金现值系数)。假设分离交易可转债在2014年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金额单位为万元)
    要求:  对2014年未决诉讼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
                                        ①9月30日。
    借:营业外支出    1400
        贷:预计负债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