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可扣除业务招待费120000元,该企业全年实发业务招待费为140000元。假定该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 应交所得税=[1000000+(220000-200000)]×25%=2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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