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证监会在对运达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4年1月,运达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南方企业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运达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30000万股,其中包括南方企业所持的12000万股。南方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10000万股,反对票为8000万股。
(2)2014年2月,运达公司拟为大陆公司4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运达公司资产总额的35%。运达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30000万股,表决结果赞成票为18000万股、反对票为12000万股。
(3)2014年3月,运达公司拟租用股东北方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运达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情况如下:运达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10人,其中包括北方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和李某。王某和李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2票反对。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运达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北方企业租赁事项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运达公司董事会可以通过该租赁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