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 2006年10月11日晚,王某酒后在某酒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此时某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任某、赵某执勤路过酒店,任某等人欲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处理,王某不从,与任某发生推搡。双方在扭推过程中,王某被推倒,头撞在水泥地上,当时失去知觉,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被鉴定为颅内出血死亡。2006年12月20日,王某之父申请国家赔偿。 [问题] 1.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为什么? 2.王某的父亲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3.本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4.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5.若本案公安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6.如果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赔偿后,对民警如何处理? 7.若王某的父亲获得国家赔偿,他能否再要求民警任某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答案: 正确答案:1.公安机关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因为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王某发生推搡致王某摔倒死亡,未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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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情] 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问题] 1.市政府共实施了多少个具体行政行为?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级别管辖、起诉期限?请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提出诉讼主张?如乙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如何处理? 4.如法院经审理发现市政府发放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应如何处理? 5.市政府强制拆除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应当遵循的主要法定程序和执行原则是什么? 6.如某村对市国土局拒绝公开相关资料的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采用何种方式审理?如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局应当公开相关资料,应如何判决?

答案: 正确答案:1.4个,具体为: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的行为;向甲、乙两公司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发布公告...
问答题

[案情] 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该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违者将受到处罚。1个月后,省林业局以甲公司无证加工木材为由没收其加工的全部木片,并处以30万元罚款。期间.省林业公安局曾传唤甲公司人员李某到公安局询问该公司木材加工情况。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 因甲公司停产,无法履行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甲公司表示无力支付和赔偿,乙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2010年10月8日,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刑事拘留,1个月后,张某被批捕。2011年4月1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被释放。张某遂向乙公司所在地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公安局以未经确认程序为由拒绝张某请求。张某又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检察院以本案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此种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拒绝张某请求。 [问题] 1.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本案的地域管辖? 2.对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乙公司是否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3.甲公司,对省林业局的致函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省林业公安局对李某的传唤能否成为本案的审理对象?为什么?李某能否成为传唤对象?为什么? 5.省林业局要求甲公司办理的木材加工许可证属于何种性质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权创设? 6.对张某被羁押是否应当给予国家赔偿?为什么? 7.公安局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8.检察院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正确答案:1.由某省林业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没有。因为乙公司与省林业局的处罚行为无直接的、实质性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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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披露.“在2009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1%。”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社会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 [问题] 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 答题要求: 1.题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2.点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 正确答案:1.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对于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具有重要意义,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精神,是一...
问答题

[案情] 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答案: 正确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
问答题

[案情] 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题] 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 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答案: 正确答案: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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