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老工人季某有三子一女,均已成年育有子女。2010年冬,季某的大儿子因患癌症,医治无效死亡,留有两个儿子(即季某的两个孙子)。2013年春,季某去世,遗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当时因故遗产没有分割。2014年初,季某的两个儿子又在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各自遗有一个女儿(即季某的两个孙女)。2014年9月准备处理季某的财产,季某的女儿、两个孙子、两个孙女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
    问题:  季某的两个孙子有无继承权
 

答案: 季某的两个孙子有代位继承权。《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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