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张某是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
(1)全年工资、薪金收入60000元;
(2)1月份取得财产租赁所得6000元;
(3)2月份取得财产转让收入20000元,财产原值15000元,转让财产的费用为1000元;
(4)3月份取得保险赔款50000元;
(5)5月份一次取得稿费收入5000元;
(6)6月份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0元;
(7)8月份取得国债利息收入9378元;
(8)9月份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7158元;
(9)11月份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400元;
(10)12月份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3000元,按B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
要求:计算张某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1)题中(4)、(7)、(8)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工资、薪金应纳税额=[(600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