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童某于1996年1月5日犯盗窃罪(数额较大),按1979年《刑法》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按1997年《刑法》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2001年1月4日,童某又犯抢劫罪,《刑法》规定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童某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时效______

A.应从1996年1月5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5年
B.应从1996年1月5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10年
C.应从2001年1月4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5年
D.应从2001年1月4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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