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 夸大的内容, 但可以说明预防疾病的功能。
职业在社会生活中主要体现职业职责、 职业权利和职业义务 3 个要素。
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往往比较具体、 灵活、 多样。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坚持为人民服务, 应该成为各行各业职业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调整医务工作者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是职业道德社会作用的表现之一。
职业道德规范是指约定俗成的或明文规定的职业道德的标准。
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能够通过评价、 命令、 指导、 激励、 惩罚等方式来调节、 规范人们的行为, 调节社会关系。
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 认真负责、 刻苦学习是我国职业守则的一般要素。
食品检验关系食品质量安全, 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不存在保密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规定,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但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保证产品内在质量是生产者的首要义务。
产品标识是表明产品有关信息的载体, 应当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提供。
标准作为技术法规, 一经发布就具有法律效力, 必须严格执行。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检验并记录食品质量相关信息, 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规定,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检验人员, 10 年内不得再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企业标准编号由企业标准代号、 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代号组成, 如 Q1021125-2009。
有些计量器具不能单独使用, 必须与其他仪器配合才能完成测量任务。
食品标签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 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 补印。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以长度、 面积、 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 可以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不同, 允许短缺量不同, 但检验对计量器具精度的要求相同。
食品标签可以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 分离。
超市预先包装好的具有商品名称、 净含量、 单价及金额等标示的零售商品属于定量包装商品。
标准的本质属性是对标准对象的“统一规定” 。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 区域标准、 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4 级。
推荐性标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企业可自愿执行, 即使执行对企业也不具有约束力。
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是把行业与从业人员的根本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桥梁。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