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模式的征信机构直接隶属于中央银行,信用信息主要来自金融机构,服务对象限于金融机构的非营利运作方式。
失信惩戒机制的操作包括:⑴主动打击失信行为;⑵社会全面渗透;⑶对守信者奖励;⑷民间市场运作。
按授信人性质不同,分为商业性信用风险和金融性信用风险;按受信人行业特点,分为道德性信用风险和非道德性信用风险。
征信业务操作准则有:保密性准则、真实性准则、一致性准则、独立性准则、稳健性、持续性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