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它们都从结果来进行反推。不同之处在于,试探法要事先采取一定措施,再观察结果,而反证法则不必采取措施。
一般地说,具有推动、温照、兴奋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属阳;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作用的物质和功能属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