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4年2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3年10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4年5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4年3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A.对方当事人可以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B.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C.对该笔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D.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费用属于共益债务
A.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甲企业货物的查封 B.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乙企业 C.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提存 D.将该强制执行程序交给海淀区人民法院来继续执行
A.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 B.债务人放弃债权 C.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D.债务人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