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D.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A.双方的合同应在B公司向A公司发出通知时即无效 B.B公司的行为妥当,不构成违约 C.A公司的履约能力存在缺陷,但其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后,B公司应继续履行义务 D.尽管A公司已提供了充分的保证,B公司仍可宣告解除合同
A.10月12日货物发运时 B.10月15日合同订立时 C.10月20日抵达乙公司指定的港口时 D.买方付清货款时
A.2010年通则生效后,2000年通则即失效 B.依2010年通则,FOB、CIF和CFR术语的风险不再是在船舷转移 C.DAT术语只适用于目的港交货 D.DAT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