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船舶发生事故有沉没危险,船员离船前,应当尽可能关闭()。 Ⅰ.所有货舱(柜)管系的阀门; Ⅱ.堵塞货舱(柜)通气孔; Ⅲ.堵塞货油舱(柜)通气孔; Ⅳ.关闭所有油舱(柜)管系的阀门。
现行《73/78防污公约》议定书Ⅰ的主要内容有()。 Ⅰ.报告的责任;Ⅱ.报告的时间和内容;Ⅲ.报告的程序;Ⅳ.补充报告。
按照《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的规定,船舶的《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立即失效()。 Ⅰ.未经许可对防污结构、设备作重大改变;Ⅱ.改悬另一缔约国国旗;Ⅲ.未按规定进行期间检验。
《MARPOL73/78》附则Ⅱ规定:Y、Z类物质或含有这类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其残余物或混合物,必须在满足本附则规定的条件下才可排放,否则禁止排放。这些条件至少包括()。 Ⅰ.船舶在途中航行; Ⅱ.自航船航速至少为7kn,非自航船航速至少为4kn; Ⅲ.在水线以下进行排放; Ⅳ.距最近陆地不小于12nmile,水深25m以上之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