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特殊种类的信用证,类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
出口方代理行收到进口方银行的信开信用证,确认授权人签章,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之后,将信用证原件转给受益人。
是指信用证的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能恢复到原金额,循环多次使用,直到信用证达到规定的次数、时间或金额为止的信用证。
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通常是进出口交易中的进口商(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