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地和收件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城市的快递业务。
用于记录快件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单据。
无着快件的信件,自快递服务组织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快递服务组织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在寄递过程中单一快件全部丢失,或其内件部分丢失的快件。
表示货物已经妥善投递,在查询页面的上方会能看到是谁签收了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