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3日。
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986年9月12日。
是。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工会会费是指工会会员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向所在工会组织交纳的基本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