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实施过程结束,用于记录企业一些基本信息、稽查所属时间、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及发票检查情况。
稽查实施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被查对象的实际与征管部门提供登记资料不符时,制作本文书,反馈征管部门。
在录入具体内容时“检查提纲大类”与“检查提纲子类”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