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再保险接受人将分入再保险的一部分或全部又转嫁给其他再保险人的一种行为或做法,以便分散风险,保持经营成果的稳定。
是以法律责任危险为保险对象的一种分保行为,即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