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 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清理炉灰时,应用水浇灭冷却并确认无明火后,装垃圾袋交指定站处理。
铁路行车有关人员,接班前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如有违反,立即停止其所承担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