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宗旨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经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