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6年3月20日,刘某在孙某手机门市购买一部“三星”牌手机,4月5日该手机出现非正常关机故障。随后到该门市定点维修部修理,经检测属手机质量问题。修好后正常使用不到一个月,又出现原来故障,经二次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且非正常关机次数明显增多,致使手机不能正常使用。于是,刘某拿出手机故障检测结论和维修记录,向经销商孙某提出换机要求,并在20日内3次找孙某交涉,都被孙某以使用不当等理由予以拒绝。根据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你认为孙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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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答题x农用车有限公司,于2005年底自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购进型号为7yjp-11507"富华五征"农用三轮车8辆,进价为14000元/辆,售价14050元/辆,长为5.7米;购进型号为7yjp-11507"金牌全家福"农用三轮车8辆,进价14000元/辆,售价14050元/辆,车长为5.5米;购进型号为7yjpc-16575的"中华虎五征"农用三轮车2辆,进价13500元/辆,售价14000元/辆,车长为5.5米;于2006年3月20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该公司经销上述三种农用三轮车均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GB18320-2001)"其车长不大于4.6米"的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及《标准化法》第七条第(一)款“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标准”、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之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向其深入宣传以上法律法规知识,使其认识到其违法行为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危害,又因其销售的产品有正当来源,且当事人并不知道其销售的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所以我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做出了责令停止销售,将不安全技术标准的三轮车返厂改造;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主要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处罚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