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仲裁,司法解释是否可突破,选择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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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某施工企业与某碳素厂签订了施工合同,2002年底竣工验收合格,2003年4月份该工程炉体倒塌,同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太钢公司所属的鉴定单位进行质量责任鉴定,结论是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同年7月1日建设单位将此报告送至公司,某施工单位随即出面与其协商解决,同意出10万元修复工程,但某碳素厂不同意,也不与施工单位结算,后某碳素厂另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现生产正常。2005年12月22日某碳素厂与施工单位进行了结算,在结算中未提出质量扣款及赔偿,现根据结算某碳素厂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70万元。请问:如果施工单位现在起诉,请求某碳素厂支付工程款,对方的质量损害赔偿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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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如何界定道路工程中的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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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委会,其上级主管部门系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该村委会无财务账户,没有资金使用权,花钱需向管委会申领。2001年度,该村委会新建一厂房(3000平方米)工程,与我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同时还签了一份补充合同,由村委会、管委会及我施工单位三方签订。专门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等。工程竣工交付一年后,村委会共付我方不到总价的50%。公司多次催要,村委会说管委会不给钱无法依约支付。无奈,公司将村委会、管委会告上法庭。管委会在法庭上称:它们是政府行政部门不能担保,不应承担责任。请问:管委会可否列入合同主体当事人之一,而不该作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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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专业承包单位实际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但在三方协议中建设单位未盖章确认。但该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款由业主直接支付,是否可认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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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情况,应如何理解: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依据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房屋面积15000平方米),承租人通过招标,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并约定由装修公司垫资施工。在装修中,因承租人违约被房屋产权人解除了租房合同,承租人未支付装修费并人间蒸发。请问:装修公司能否以对装修物享有物权为由向房屋产权人主张权利?能否参照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执行?或者该案有其它的处理思路,请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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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法报建手续的烂尾楼工程,施工企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烂尾楼工程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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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工程政府发文合同成立,承包人履行一半,政府发文合同终止,政府自己收回去干,造成承包人损失。如承包人是境外公司,可否向该公司的境内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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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投资的标的物,能否行使优先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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