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出口合同规定某商品数量1200万米,7至12月每月各装运200万米,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付款,装运月份开始前15天买方负责将信用证开至卖方。买 方按约如期于6月15日将信用证开给卖方,经审查信用证总量与总额以及其他条款均与合同规定一致,但装运条款仅规定“允许分批”和最后装运日期为12月 31日。由于出口企业备有库存现货,为争取早出口、早收汇,遂先后于7月20日和10月5日将货物分两批各600万米装运出口,由于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 条款规定,付款行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但事后不久,收到国外进口人电传,声称我出口企业违反了合同,提出索赔。对此,你认为应如何处理?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