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转让、出租、出借资格证书、图签、印章。 B.联合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C.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代盖图签、印章的。 D.违反规定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
A.工程建设中,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的,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B.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C.修改设计文件的单位对修改后的全部设计文件负责。 D.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涉及工艺流程、结构体系、内部使用功能等重要内容和其他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的,需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A.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中,有权拒绝业主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不合理要求。 B.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指定使用特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材料、设备。 C.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在设计文件中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和优质材料、配套部件, D.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不宜在设计文件中推荐淘汰、劣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