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票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发生霉变、水浸、鼠咬、火烧的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缴销手续。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