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寅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有权要求潘龙妥善保管该批货物,如果潘龙不妥善保管,则该质押关系解除
B、有权要求潘龙承担保管不善致这批货物损失的民事责任
C、有权要求将这批货物提存
D、有权提前清偿债权而请求返还质物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C、保证人放弃债务人对债务的抗辩权的
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规定权利的
A、若该处房屋全部灭失,则乙的抵押权消灭
B、若该处房屋仅部分灭失,则乙的抵押权仅存在于未灭失的房屋上
C、若甲获得保险公司对该处房屋的赔偿金,则这笔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D、若甲在原房屋原址上盖起新房屋,则新建房屋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88年10月5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88年10月8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
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A、驴子没有交付乙,质押合同未生效,丙的行为合法有效
B、质押合同已生效,但因质物没有实际移交,所以丙的行为合法有效
C、质物应视为移交,质押合同已生效,丙的行为不合法
D、质物应视为已移交,质押合同已生效,但丙执行的是所有权人的指示,其行为合法有效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A、乙优先于丙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受偿
D、丙优先于乙受偿
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未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
A、银行
B、学校
C、国家机关
D、医院
最新试题
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担保是可撤销的。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王五向李四借入款项5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一年。借款到期后王五未还款,李四于2018年8月1日向张三发出催告函,要求张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三未予理睬。2019年5月7日起诉张三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按照《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张三为李四对王五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但在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四卖给王五5万吨钢材,张三为王五的付款义务向李四提供保证担保。下列哪种情况下,张三需要承担李四债权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公司未征得股东老徐、老黄同意,为外聘法定代表人小吴向银行的一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小吴自己签字,该担保行为有效。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该如何处理?()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担保合同未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混合担保中,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非上市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不需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