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虹光公司于某年10月15日向该市农业银行申请贷款800万元,由某信托投资公司作保证人,该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在合同签字处写上了“如果虹光公司不能按期付款,公司愿负全部责任”的话,并在上面签字盖章。合同规定还款期为次年5月1日。同年12月1日,虹光公司改名为虹光集团。次年5月1日,虹光集团因经营不善无力还本付息,农业银行因发现虹光集团无足够的资产清偿债务,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投资公司偿还虹光公司的欠款并支付迟延利息。投资公司答辩:投资公司曾与虹光公司达成协议,在投资公司作保后,虹光公司应为投资公司提供反担保,但虹光公司违反协议,且以后更名也没通知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不能代其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况且,投资公司即使负有责任,农业银行也应首先执行虹光公司的财产。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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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以下对于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哪些是错误的?()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如果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方式应该按照什么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李四卖给王五5万吨钢材,张三为王五的付款义务向李四提供保证担保。下列哪种情况下,张三需要承担李四债权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王五向李四借入款项5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一年。借款到期后王五未还款,李四于2018年8月1日向张三发出催告函,要求张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三未予理睬。2019年5月7日起诉张三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保证期间应该按照多久计算?()
王五向李四借入款项5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一年。借款到期后王五未还款,李四于2019年5月7日起诉张三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下列关于张三的答辩意见可能获得法院支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