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单笔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万元(不含)以下的挂账业务,报分行营运管理部进行审批
B.单笔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现金错款挂账,以及单笔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结算业务挂账,由分行营运管理部、预算财务部审批后,报分行行长进行审批
C.单笔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现金错款挂账,以及单笔金额等值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结算业务挂账,由分行营运管理部、预算财务部、分行分管行长和分行行长审批后,报总行营运管理部、预算财务部审批
D.对结算类业务有具体核销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