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研究所
B.乙企业
C.应属于甲乙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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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马上去申请专利
B.马上在一份专业杂志上发表
C.将其保持为商业保密
A.订立书面合同
B.经市知识产权局批准
C.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A.1年
B.2年
C.3年
A.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B.人民法院
C.地方知识产权局
A.18岁以后
B.小发明制作完成
C.学校同意以后
A.乙方和丙方都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B.乙、丙双方可以以甲、乙、丙三方的名义共同申请专利
C.乙方、丙方都不能申请专利
A.自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之日起无效
B.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无效
C.自授予该专利权之日起无效。
A.1年
B.3年
C.5年
A.13
B.12
C.10
A.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人民法院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最新试题
“故意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若“情节严重”方可构成犯罪。根据相关解释和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情节严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的行为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被害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6年2月起,被告人周某某租赁外省某丝绵厂厂房,雇佣人员生产假冒“恒源祥”“富安娜”等注册商标且属伪劣产品的蚕丝被,并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周某某作为工厂经营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络购入生产所用原材料及联系销售产品,其妻张某甲、妻妹张某乙、其连襟沈某分别负责生产管理、采购原材料及打包装运侵权产品等环节。2018年8月至10月,周某某通过上述制假工厂生产、销售各类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的蚕丝被3012条,销售金额逾十八万元,获利十万余元。公安人员查获待销售的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蚕丝被2000条,价值十二万元,以及大量假冒伪造的“恒源祥”“富安娜”商标标识、合格证、外包装手提袋等。本案件下列情形哪些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
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同一种商品”是指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
我国法令明确规定侵害知识产权犯罪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及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均可附带民事诉讼。()
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应具有()。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著作权与专利权同属知识产权类型,其区别主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