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物权产生之后,为实现其内容,法律上所赋予的效果与权能。
是指由多个单一物或者结合物集合而成的物。
是指在形态上能够独立成为个体的物。结合物是指由数个物结合而成,在社会观念上视为一个独立个体的物。
也称种类物,它是指仅以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抽象指定的物。
所谓可替代物指具有共同特征,在交易商能够依据品种、规格、数量、容量或者重量等加以确定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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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
所有权的占有权能
国家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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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公然的占有
准共有
重大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