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陈艳丽中年丧夫,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刘中信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工作,并在当地安家落户,很少回家。小儿子刘礼则留在母亲身边,并与母亲一起生活,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女儿刘诗后来也结婚另过,逢年过节也会携带礼物探望母亲。1997年5月,陈艳丽病故。刘中信;刘礼;刘诗一起为母亲办理了丧事。丧事期间,刘中信拿出自己的存款为母亲偿还了到期的1000元存款。在商量遗产的分配问题时,刘中信当即表示,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对母亲金什么赡养义务,而且母亲一生清苦,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因此,主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遗产由刘礼和刘诗分割。过了一段时间后,刘中信偶然得知母亲有一万元存款,便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但此时,刘礼和刘诗已经将一万元分割完毕,且各自份额已经作为它用无法返还而重新分割。刘中信诉至法院。问:刘中信能否要求重新分割遗产?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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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多项选择题遗嘱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该条件包括()。

A.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B.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C.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D.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10.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代位继承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有()。

A.被代位人只限于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B.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C.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亲生子女
D.代位继承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