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0年11月1日某热电厂向某煤矿厂发出一份传真,购买200吨煤,价款为10万元,约定对方在10日内回复。11月8日该煤矿厂向该热电厂发出传真表明:由于煤源紧张,现只能在11月30日左右供煤180吨。11月10日该热电厂的总经理看到后立即向该煤矿厂发出传真,同意该数量并约定交货期限为11月20日前,付款期限为12月20日前。11月11日该煤矿厂电话告知热电厂同意条件并表示于11月12日向其发货。该煤矿厂随后与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运输公司将180吨煤运至热电厂。11月20日运输公司交付了18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于是热电厂拒绝支付10万元价款。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热电厂与该煤矿厂之间的买卖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案例,热电厂可行使何种抗辩权拒绝交付价款?并说明理由。
(3)根据上述案例,热电厂能否要求煤矿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4)根据上述案例,热电厂能否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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